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1-32659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现将丽水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在抗疫大战面前,迎难而上、担当作为,较好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43.86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5.7%,比上年同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9%,加上转移性收入478.21亿元,收入合计622.0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527.10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8.9%,增长0.1%,加上转移性支出94.97亿元,支出合计622.0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38.47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5.9%,增长2.9%,加上转移性收入75.49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73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25.94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60亿元、调入资金31.42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80亿元,收入合计113.96亿元。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82.46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增长7.8%。加上转移性支出31.50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8.0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41亿元,支出合计113.96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市本级安排预备费1.50亿元,当年使用1.50亿元,主要用于惠企扶持、疫情防控等支出,并已列入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决算数。
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5亿元,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5亿元,根据上级要求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亿元,年末结余8.00亿元。
2020年,市本级当年年终国库支付结余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资金为4.57亿元,对上述资金,财政部门将督促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40万元,比预算减少12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以下简称“下降”)43.1%,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活动及公务接待活动大幅度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组团1个,人数2人次,比预算减少578万元,下降98.3%;公务接待费567万元,公务接待7351批次,接待57623人,比预算减少325万元,比上年下降3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35辆,比预算减少327万元,比上年下降2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4万元,比预算减少16万元,比上年下降16.2%,主要是车辆更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万元,比预算减少311万元,比上年下降28.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368.24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18.8%,增长27.0%;加上转移性收入132.17亿元,收入合计500.41亿元。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383.65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67.4%,增长56.2%;加上转移性支出116.76亿元,支出合计500.4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181.22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22.4%,增长30.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转移性收入42.0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7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90亿元、调入资金2164万元、使用结转资金4.67亿元,收入合计223.29亿元。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187.71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增长30.0%,加上转移性支出35.58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7亿元、调出资金22.4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38亿元,支出合计223.29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341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8.6%;加上转移性收入470万元,收入合计3880万元。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2249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84.7%;加上转移性支出1631万元,支出合计388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1413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22.9%,增长103.9%,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分红增加,加上结转资金294万元,收入合计1707万元。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110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323.1%,加上调出资金4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3万元,支出合计1707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162.12亿元,比执行数增加5.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加上转移性收入12.48亿元,收入合计174.60亿元。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174.60亿元,比执行数增加6.09亿元,完成预算的98.3%。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28.39亿元,比执行数增加28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加上结转资金6.86亿元,收入合计35.25亿元。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35.25亿元,比执行数增加3亿元,主要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资金上划省级,完成预算的106.7%。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7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48.00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0.22亿元,比上年增加44.90亿元。
2.结构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73.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7.65亿元,专项债务305.35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9.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71亿元,专项债务127.25亿元。
3.使用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48.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4.93亿元,市政建设42.93亿元,教育、科学、医疗等社会事业43.82亿元,交通运输20.0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4.1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5.90亿元,其他16.27亿元。
2020年,市本级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4.9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3.68亿元,市政建设12.05亿元,教育、科学、医疗等社会事业16.88亿元,交通运输7.8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0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7500万元,其他1.69亿元。
4.偿还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7亿元。
二、部门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情况
(一)市发改委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部门)收入决算数25828.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2.0%,比年初预算增加14195.66万元,主要是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专项债券项目增加13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65万元、其他收入1337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933.77万元。
2020年,市发改委(部门)支出决算数25648.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3%。其中:基本支出4014.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5%;项目支出21633.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
收支相抵,市发改委(部门)年末结余179.83万元,其中:市财政收回统筹10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9.58万元。
2020年,市发改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0.49万元,下降54.1%。
(二)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部门)收入决算数56446.55万元,为预算的110.5%,比年初预算增加5350.83万元,主要是“市区城镇学校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项目经费”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4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20.2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03.15万元、其它收入672.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05.34万元。
2020年,市公安局(部门)支出决算数50675.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8%。其中:基本支出30109.5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5%;项目支出17773.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3%;经营支出决算数2792.63万元,预算执行率43.6%。
收支相抵,市公安局(部门)年末结余5770.73万元,其中:市财政收回统筹776.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94.33万元。
2020年,市公安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69.63万元,下降13.9%。
(三)市人防办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市人防办(部门)收入决算数1620.93万元,为预算的107.1%,比年初预算增加107.86万元,主要是终端项目经费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3.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18万元。
? ? ? 2020年,市人防办(部门)支出决算数1559.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2%。其中:基本支出1030.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6%;项目支出529.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3%。
? ? ? 收支相抵,市人防办年末结余61.11万元,其中:市财政收回统筹5.6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5.45万元。
? ? ? 2020年,市人防办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12万元,下降15%。
(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增长23.6%。2020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10.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增长68.4%。
根据市对开发区财政体制,2020年开发区体制结算资金5.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939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亿元,调入资金2.3亿元,加上结转资金1.35亿元,收入合计11.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380万元,支出合计11.39亿元。收支相抵,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8.01万元,增长7.9%,主要是加大招商力度,接待费等增加。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
2020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29.2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14.0%,加上转移性收入11.79亿元,收入合计41.08亿元。2020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38.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70.0%,加上转移性支出2.36亿元,支出合计41.08亿元。收支相抵,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0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一)财政职能有效发挥,积极助力“两手硬、两战赢”。一是抗击疫情有力。创新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惠企政策直通车”“财政政策一‘码’通”“一策一图一清单”等做法,启动资金拨付应急机制,将资金拨付到抗疫应急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等保障政策。2020年,全市财政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1亿元;全市财政兑付企业扶持资金39.25亿元,增长95.6%。二是落实“两直”政策有序。第一时间建立“两直”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设立惠企利民“资金池”,第一时间兑现“两直”资金,切实做好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各项工作。2020年,全市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7.96亿元。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域100%通过“小微通”系统资金兑付,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万余户。三是组织收入有为。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强化收入监测和分析,抓实抓细组织收入工作。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6亿元,增长2.9%,增幅位列全省第五;全市争取新增债券148亿元,增长46.5%,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主动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123亿元,有力保障丽水机场、衢丽铁路和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遵循“资金整合、优化投向、重点扶持”的原则,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加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力度。2020年,全市财政扶贫支出10.57亿元,援助东西部扶贫资金9560万元。三是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国家试点。通过积极争取,在省政府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中,建立对丽水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全力支持国家公园创建,市本级安排3000万元支持龙泉、庆元、景宁三县(市)创建国家公园。
(三)为民理财水平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持续有力。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一是保障“人才强市”,建立健全人才科技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和抗疫一线人员公租房租金减免,进一步助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2020年,市本级安排人才资金4376万元。二是保障“劳有所得”,加大就业扶持力度,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高质量就业政策。2020年,全市落实促进就业补助和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4亿元。三是保障“学有所教”,深入实施教育提质行动,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政策。2020年,市本级安排教育提质专项经费5029万元。四是保障“老有所养”,出台《丽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55元/月提高至180元/月,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五是保障“住有所居”,支持安居房、公租房项目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财政奖补,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市本级拨付城中村改造资金67.5亿元。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治理效能逐步提升。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全部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节约公务支出,结合丽水实际在市本级部分单位开展差旅费双轨制报销试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有力推进财政金融工作。助推跨山统筹,设立总规模为60亿元的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产业并购基金,与湖州、宁波、嘉兴组建山海协作主题基金。结合丽水实际,出台《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体化建设方案》,在龙泉、缙云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一体化试点,提升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三农”融资畅通工程。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减材料”要求,明确9大类57项事项,总体提速50%以上。强化信息系统整合,17个原为线下办理事项实现在机关内部协同办事平台“网上办”和浙政钉“掌上办”。积极推进丽水市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建设,落实工资统发、财务报销等7个“一件事”集成改革。
(五)底线意识不断增强,加强财政风险管理。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二是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管理。全市已完成7家国有企业10%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任务,划转国有资本1.76亿元;稳妥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做好地方政府资金统筹和保障。三是加强财政“三保”支出监控。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采取收回结余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进一步落实好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健全定期监控的“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这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部分政府项目绩效仍然不高等。对此,我们将按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要求,在市委领导下,高举“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聚焦“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进一步强化“财为政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以“财政之干”厉行“丽水之干”,为加快丽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丽水市20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