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3-43641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清理依据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丽依组办〔2023〕1 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印发,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
一是行政审批处发布清理通知;二是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报送清理建议;三是行政审批处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四是清理结果在丽水市商务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五是清理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
解读机关:丽水市商务局
解读人:吕茜子
联系电话:0578-2161127
政策文件原文链接:/art/2023/9/27/art_1229429998_2491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