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资讯 >> 区县动态
保障需求 规范管理 龙泉公益诉讼助力绿道“无碍”通行
时间:2025-09-16 1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日报

“以前无障碍通道被石墩子挡住,我们进不来,现在整改后在绿道锻炼身体更方便了!”昨日,在龙泉城区两岸滨江绿道锻炼的残障人士王忠伟高兴地说。

通过公益诉讼和相关部门的整改,今年8月底,龙泉滨江绿道经过整改实现了全线无障碍通行,并增设了呼叫铃等无障碍设施,有效保障残障人士的锻炼需求。

龙泉城区两岸滨江绿道起点为后沙大桥,终点为南秦大桥,南北两岸互通成环,全长15公里,贯穿主城区,是瓯江绿道的组成部分,被评为第一届“丽水最美绿道”。这里也承载着龙泉城区17.83万人的日常锻炼需求,其中包含1.26万名残疾人、5万余名老年人,是一条兼具生态价值与社会服务功能的绿色廊道。今年3月,龙泉市检察院在政协移交的提案中发现,滨江绿道存在无障碍设施缺失等问题,便进行了调查。

通过邀请专家志愿者、残障人士志愿者进行现场勘验、调取设计图、走访市残联、老龄办等,龙泉市检察院发现,绿道建设时间不同,较早建设的路段有近8公里设有18个台阶式通道,但未设计无障碍通道,近年建设的路段虽有设计无障碍通道,却有石墩阻挡,此外还存在无障碍通道“断头路”、设施缺失等问题。

石墩阻挡是因为电动车辆会通过无障碍通道进入绿道,不仅破坏绿道路面,也影响行人安全,于是相关部门才移来了石墩,但也给残障人士造成了不便。

为协调解决该问题,龙泉市检察院多次对接市残联及相关管理部门共同探讨研究。经过多次讨论、试验,最终选择采取“U”字形无障碍栏杆,确保轮椅、婴儿车等顺利通过,同时有效阻挡电动车辆进入,既保障了残障人士、老年人需求,又规范了绿道常态化管理。

6月28日,龙泉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就绿道无障碍设施缺失、无障碍通道被阻挡、无障碍建设不规范、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缺失等问题予以整改。

相关行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绿道沿线新增7个无障碍通道,拆除4处无障碍通道的石墩,改用“U”字形无障碍栏杆;将绿道两处地块的无障碍建设纳入项目施工规划,完成后将有效解决“断头路”问题,实现绿道全线无障碍通道的畅通;严格依据规范改造无障碍卫生间,设置出入口斜坡、高低位洗手台、安全抓杆、呼叫铃等无障碍设施;全面检查现有设施,在无障碍通道设置无障碍标志,并在尖锐处设置倒角避免剐蹭。

8月27日,一场关于绿道无障碍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听证会在城区两岸的滨江绿道上举行,并特别邀请了10余名残障人士现场旁听。会前,残障人士根据无障碍标志的指引,通过新安装的“U”字形无障碍栏杆,顺利进入听证会的现场,无障碍卫生间门口的语音通报装置,为视障人士提供语音指引。

“城市建设维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今天的听证会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行政机关的整改力度,为他们点赞。”参与听证会的听证员王怡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