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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属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特制定《丽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
对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请事项承办部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建立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归档。
丽水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丽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丽水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水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督察审计信访支队) | / |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 | 2026年8月30日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6年9月30日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