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6-1010506008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专业指导水平,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丽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丽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成员名单
主 任:叶伟勇
副主任:阙柳顺 刘定华
成 员:陈希鹏 俞伟毅 詹鑫 傅美燕 纪咏莲 张丽明
指导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纪咏莲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丽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职能
市指导中心是市教育局领导下的专业指导机构,承担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与业务指导职能。主要包括:
1.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落实与规范管理。
2.队伍与课程:开展师资培训与专业督导,指导课程教学与教研活动。
3.预防与干预: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指导学校应对心理危机事件。
4.监测与研究:组织实施心理状况监测与工作评估,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
5.协同与宣传:促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协调部门合作,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丽水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