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5-1010455784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6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5〕14号)等规定,现将市财政局印发的《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目前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目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资金的,属于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本地本部门急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在减人或不增人、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三)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5〕14号)要求,在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基础上,结合丽水实际,提出2026年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包含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共2类。其中,正面清单包含一级目录2项,二级目录30项,三级目录187项;负面清单包含二级目录5项,三级目录5项。具体如下:
(一)一级目录。《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一级目录分为2类,分别为: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与2025年一致。
(二)二级目录。《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二级目录分为35项,与2025年一致。
(三)三级目录。《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三级目录分为192项,比2025年减少2项。其中:删除2项,修改4项。具体情况如下:
删除1:A1206“远洋渔业资源探捕”(对有关公海及有关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内进行调查分析并探捕有关深海鱼类及分布大概情况信息发布服务。)理由:根据丽水实际情况,未开展过相关服务。
删除2:B0203“社会管理咨询与服务”(重大战略和政策研究、重大社会调查、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智库及其成果)。理由:B0203“社会管理咨询与服务”与B0801“社会管理咨询与服务”内容重复。
修改说明1:“A0301就业创业服务”的说明中增加“职业介绍”内容,理由:与浙财预〔2025〕14号文件保持一致。
修改说明2:“A1607其他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说明“节能、环保、安全、电子商务、养老、医疗卫生、交通等工业、服务业地方标准标准制(修)订及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修改为“节能、环保、安全、电子商务、养老、医疗卫生、交通等工业、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及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理由:与浙财预〔2025〕14号文件保持一致。
修改说明3:“B0101法律服务”的说明中删去重复的“等”字。理由:与浙财预〔2025〕14号文件保持一致。
修改说明4:“B1003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的说明“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关联的,统一协调的系统之中的服务。”修改为“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关联的、统一协调的系统之中的服务。”理由:与浙财预〔2025〕14号文件保持一致。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财政局
解读人:徐任远
联系方式:0578-266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