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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丽水市清明集体海葬活动圆满举办
时间:2026-04-07 11: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社会事务处

春风送暖,碧海寄情。为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绿色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4月1日,“碧海寄哀思,绿谷树新风”2026年丽水市清明集体海葬活动在缙云县生态公墓、舟山市普陀区指定海域庄重举行。市民政局局长廖旭青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与逝者家属共同见证生命回归自然的庄严时刻。

仪式现场庄严肃穆,追思乐曲舒缓悠扬。在礼仪人员引导下,家属们手捧可降解骨灰坛,依次入场、默哀、敬献鲜花,以简约而深情的方式送别亲人。廖旭青在致辞中表示,集体海葬是一种绿色、文明、环保的生命归宿,让逝者魂归碧海、与自然相融,既不占土地、不耗资源,更是以一种豁达的方式让生命以另一种形态永恒。

当天下午,家属们登上海葬船前往舟山市普陀区指定海域。伴随着三声悠长汽笛,家属缓缓将骨灰坛沉入海中,向海面抛撒追思花瓣,让亲人骨灰与碧海相融、归于自然。

去年以来,市民政局深耕殡葬服务改革,全力打造“浙丽暖殡,生命礼葬”殡葬服务品牌,始终秉持“暖心服务、礼敬生命”的理念,把温情与尊重贯穿殡葬服务全过程。县(市、区)民政部门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了系列完善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选择海葬的家属除海葬活动全程免费外,还给予最高8000元奖励。其中云和县出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对70周岁及以上承诺逝后进行海葬的户籍老人,按年龄梯度发放每年1200元至4800元不等的生前奖励。

此次清明集体海葬活动的圆满举办,既是丽水殡葬改革成果的生动展现,也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内涵。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完善生态安葬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与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让移风易俗、绿色殡葬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