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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5-07 1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社会事务处

丽水市红草帽爱心公社:

经初步核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情形:2020年度以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已决定对你单位立案调查。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立案通知书》(丽民立字〔2026〕第000001号)。

因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法定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立案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可以提出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同时,你单位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不得阻挠。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特此公告。?

联系人:诸葛睿

联系电话:0578-2090863

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12办公室



丽水市民政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