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5-44129 | 文号 | 丽政办发〔2025〕38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8-05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01-2025-0006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动丽水商超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丽水商超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方案
为推动丽水商超产业转型提升,更好发挥丽水商超在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举措
(一)以“联合”为首要任务,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1.提升商超组织建设。发挥丽水市商超联合会龙头作用,加大各地联络点建设,规范商超联合会及各地联络点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团结凝聚会员力量,促进商超联合会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提升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动态调整充实商超联合会工作力量。到2028年,累计建设驻外商超联络点25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商超联合会。责任单位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技能培训。实施商超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依法将商超行业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依法对相关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技能培训并考取证书人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丽人社〔2022〕50号)给予返补培训费。每年举办超市优秀创业者提升培训班,提升商超运营能力。组织开展商超行业与人力资源机构供需对接,参加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到2028年,累计培育商超人才45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提升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在丽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加大商超人才培养,对经教育部门批准新设置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商超方向专业)并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或全市中职招生计划,且年招生人数30人及以上的在丽高等、中职等院校,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以“改造”为主攻方向,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
4.支持供应链主体引育。以供应链建设提升丽水商超增值链、利益链,提高货品采购议价能力,助力丽水商超降本增效。对每年服务丽水商超100家及以上并供货0.5亿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3亿元及以上的供应链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和1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支持丽水产品进丽水商超。加大丽水产品宣介力度,编制丽水产品进各地丽水商超特色产品信息库,支持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丽水商超产品选品中心。对服务丽水商超的供应链企业,按其每年供应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到2028年,累计实现丽水商超销售本地产品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6.支持丽水商超总部经济发展。以总部大楼建设带动商超总部经济发展,促进商超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人流回归集聚。鼓励意向企业回丽建设总部大楼或入驻M?创新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等创业空间,加强回丽企业项目的包装设计和向上推介。(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心、市商务局、市商超联合会)
7.支持链主型企业做大做强。对丽水商超、丽水商超供应链企业和丽水商超数据服务企业,按《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3〕74号)、《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丽发改服务〔2022〕420号)、《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的补充意见》(丽发改服务〔2023〕356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办发〔2024〕26号)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三)以“提升”为根本目的,加强数字化体系建设。
8.推进“丽即通-创业小贷通平台”迭代升级。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丽即通-创业小贷通平台”二期建设。优化完善奖补政策“一键达”功能,鼓励更多丽水商超使用平台。引导银行定制贷款额度更高、期限更长、利率更优惠的平台专属金融产品,更好赋能丽水商超融资增信。到2028年,累计服务金融域外商户3万家以上,域外商超资金每年回流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人行丽水市分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丽水金融监管分局、市商超联合会)
9.推进线上即时零售发展。开展数字化运营等针对性培训,鼓励丽水商超利用数字化技术,结合互联网经营平台进行实体门店数字化改造,培育一批线上即时零售示范店和“丽水商超+电商”综合体。到2028年,累计数字化改造商超门店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数据局、市商超联合会)
10.推进品牌培育管理。支持行业协会注册“丽水商超”区域公共品牌,统一区域公共品牌标志,制定使用规范,加大数字化社媒品牌宣传,增强市场认可度和消费者认知度。支持丽水商超品牌数字化加盟,推动门店标准化、示范化建设,鼓励更多的丽水商超使用“丽水商超”区域公共品牌。到2028年,累计创建商超品牌示范门店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超联合会)
(四)以“赋能”为主要抓手,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1.优化会议制度。加强对丽水商超产业转型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商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商超产业转型提升的重大工作,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促进商超产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优化服务增值。强化部门联动、多跨协同,创新落实就学、就医、法律、金融、创业指导、合规建设等暖心服务举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丽水市分行)
13.优化资源对接。加强政府、协会、商超联动,搭建沟通交流合作和资源对接平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实现多方共赢。每年举办商超产业资源对接会、名优农特产品选品会,打造集展示、选品、采购为一体的商品展示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超联合会)
二、附则
(一)本方案涉及的相关实施细则和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二)本方案支持对象是指在丽水市区(市本级、莲都区和丽水经开区)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行业中介组织或相关单位,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目录的相关主体依法予以限制。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本级、莲都区、丽水经开区财政分别承担。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关奖补政策。
(三)本方案的相关奖补政策与其他文件政策重叠的,同一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本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丽水商超产业转型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