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博会手机登录官网_中国足彩在线-【百度 知道】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6-1010544955 文号 丽财企〔2026〕41号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12-2026-0001 有效性 有效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10: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解读地址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5〕258号)、《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财企〔2016〕96号)。同时,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后续管理参照《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25〕146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

丽水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