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6-1010496468 | 文号 | 丽人社〔2026〕7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13-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市局对2025年8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决定废止的10件,宣布失效的3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文件规定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 ?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 ?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 ?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2026年2月26日? ? ? ? ? ? ? ?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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