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6-1010458886 | 文号 | 丽民〔2026〕1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让社会各界清晰理解《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确定 2026-2028 年孤残儿童代养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核心内容、政策逻辑与实践意义,现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四个维度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延续孤残儿童保障力度,确保服务连续稳定,在2021-2025年代养费标准(2025年达3830元/月)实践成效基础上,结合市县财政分担机制要求,制定本政策,保障孤残儿童养治康教需求及代养机构平稳运行。
二、核心内容
1. 代养费标准:2026-2028年延续2025年标准,即每人每月3830元。
2. 费用分担:各县(市、区)按代养儿童人数及上述标准核算分担费用,沿用现有市县分担机制。
3. 实施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定期核查费用使用及服务质量;强化市县民政、财政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四、实施情况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